黨風廉政
清廉醫院建設丨《九項準則》系列學習 醫療不正之風典型案例(六)
2021年11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通知》。
九項準則
一、合法按勞取酬,不接受商業提成。
二、嚴守誠信原則,不參與欺詐騙保。
三、依據規范行醫,不實施過度診療。
四、遵守工作規程,不違規接受捐贈。
五、恪守保密準則,不泄露患者隱私。
六、服從診療需要,不牟利轉介患者。
七、維護診療秩序,不破壞就醫公平。
八、共建和諧關系,不收受患方“紅包”。
九、恪守交往底線,不收受企業回扣。
典型案例
8月18 日,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發布“關于網傳我院劉翔峰有關問題的情況說明”。
醫院針對近期網絡反映的該院劉翔峰相關問題,迅速成立調查組,并于8月16日停止劉翔峰工作以配合調查。初步調查發現,劉翔峰在醫療過程中存在不規范行為。經醫院研究,決定免去劉翔峰湖南省創傷急救中心副主任職務,停止其處方權及手術權限。并對相關問題線索做進一步調查,將依據結果做相應處置,并及時公開。
提示
三、依據規范行醫,不實施過度診療。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醫療措施。嚴禁以單純增加醫療機構收入或謀取私利為目的過度治療和過度檢查,給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風險和費用負擔。
- 標簽:
下一篇: 每周一案 | 保護患者隱私 嚴防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