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
每周一案丨醫療反腐持續高壓:一醫械企業通過“會診費”行賄被罰500萬元
近年來,我國醫療行業領域的反腐力度日漸增強,高壓態勢助推營造風清氣朗的醫療行業新環境。
日前,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廣東省某醫院人員支付“會診費”3.5萬元為好處費,構成商業賄賂行為,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其違法行為,予以沒收違法所得288余萬元(在該院銷售收入扣除已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等稅費后的所得利潤),并處罰款215萬元,合計503余萬元。
其實從今年以來,我國對醫療行業的反腐行動就在不斷加強。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堅決懲治群眾身邊的“蠅貪”,進一步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
以“會診費”之名 行商業賄賂之事
公開資料顯示,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要的經營業務范圍包括了許可類醫療器械經營、醫療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藥品及醫療器械)。在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公告中顯示,在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間,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在銷售醫療器械介入類產品的過程中,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孔斌負責,假借“會診費”的名義,向原廣東省某醫院的王某某支付好處費,促使其在診療中更多使用該公司銷售的產品,從而提高醫療器械在醫院的使用量,以謀取更多的利潤。
經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督局查明,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給付交易對方有關人員“會診費”的報銷流程大致為:首先由法定代表人孔斌在財務人員處支取款項后,以現金方式給付對方有關人員,對方有關人員給付孔斌餐費發票或孔斌自行收集相應金額的餐費發票。然后孔斌在“支付證明單”上填寫用途、金額等情況,交回給財務人員核對報銷。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給付對方人員會診費,以“支付證明單”作為支付憑證及記賬憑證,未記入其法定會計賬冊,對方也未開具收受該款項的發票、收據給其入賬,該公司用餐費發票方式予以沖賬。
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商業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了商業賄賂。根據反法第十九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案件違法所得認定辦法》第二、四、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廣州市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將面臨沒收違法所得2886715.86元(在該院銷售收入扣除已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等稅費后的所得利潤),并處罰款2150000元的行政處罰。
像玥達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這樣以“會診費”名義進行商業賄賂的行為絕非僅此一例,數據顯示,今年5月,全國共查處違規收送名貴特產和禮品禮金問題1681起。無論是冠以“好處費”“份子錢”還是“生日祝?!钡让x,只要進行了收賄受賄行為,就必須受到整治,即使再小的數額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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