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
清廉醫院建設丨《九項準則》系列學習 醫療不正之風典型案例(十九)
2021年11月1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的通知》。
九項準則
一、合法按勞取酬,不接受商業提成。
二、嚴守誠信原則,不參與欺詐騙保。
三、依據規范行醫,不實施過度診療。
四、遵守工作規程,不違規接受捐贈。
五、恪守保密準則,不泄露患者隱私。
六、服從診療需要,不牟利轉介患者。
七、維護診療秩序,不破壞就醫公平。
八、共建和諧關系,不收受患方“紅包”。
九、恪守交往底線,不收受企業回扣。
案例
2018年,四川某私立醫院業務員陳某請托成都市郫都區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張某權向該醫院介紹患者,并表示向張某權支付轉診病人醫療費用的20%作為“感謝費”。2019年至2020年,張某權先后2次將區第二人民醫院病人介紹給該私立醫院,并收取“感謝費”5300元,違反醫療機構相關紀律規定,損害職業形象。2022年4月,張某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并被收繳違紀所得。
提示
案例中涉案人員違反了《九項準則》(六),“服從診療需要,不牟利轉介患者”。除因需要在醫聯體內正常轉診外,嚴禁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經由網上或線下途徑介紹、引導患者到指定醫療機構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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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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